加拿大签证技巧


中国留学生计划在加拿大学习6个月之内的短期课程,只需申请临时访问签 证;6个月以上的学习课程需申请学习签证。如果留学生只获得6个月之内的临时访问签证,又想在加拿大继续学习,将被要求离开加拿大并在境外申请学习许 可。因此,如果有意在加拿大学习超过6个月,即使仅被短期课程录取,也应考虑申请学习许可。


申请学习许可的中国留学生,如果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任意12个月期间),则需要递交在该国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这项要求不适用于18岁以前居住在其他国家的申请人。

签证材料


1.临时居民访问签证(适用于申请6个月或6个月以内的短期课程的学生)。

  • 一份填写完整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子女 必须单独填写其各自的申请表格。
  • 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需分别填写一份完整的 “家属表和教育及就业细节表”,请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
  • 申请人及每位随行家庭成员每人需递交3张相同的、背景为纯白色或浅色, 在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相片外框大小为35毫米*45毫米c每张照片背面以拼音注明其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 申请人本人及每位随行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每本护照中需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所有护照的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你计划从加拿大入境后的6个月。
  • 两份用中文填写并附有申请人现住址的黏性贴纸(无须信封)。
  • 以现金支付申请受理费,受理费不予退还。
  • 如有第三方人士帮您准备此次申请,请提供一份填写完整的代理人信 息表。
  • 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父母的同意函。
  • 由申请人父母的各自单位使用单位抬头纸出具的雇佣证明书原件,注明父亲或母亲的职务、收入和起聘日期。
  • 显示过去若干月中财政历史的银行文件原件(如存单、存折、已查证的账目 清单等)。
  • 有组织的学生团体需递交包含有项目详情以及人员组成名单的邀请信,并说明所涉及费用的支付责任方。
  • 来源于加拿大学校录取/登记办公室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显示申请人所需缴纳的准确学费数额、预期学习起止时间及申请人最晚注册时间。
  • 下列申请人需递交监护声明:18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阿尔伯塔省、曼尼 托巴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魁北克省或萨斯喀彻温省;19岁以下且就读 学校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纽布朗斯维克省、纽芬兰省、新斯科舍省、西北领地或 育空省。
  • 申请人曾获得的最高学历的公证件。
    • A.填写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
    • B.填写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
    • C.填写代理人信息表。
    • D.短期学生临时居留签证申请审核表。


2.学生许可(希望在加拿大学习超过6个月的时间)。

  • 填写学习申请表。
  • 写学习许可的申请审核清单。


支付签证申请费

使用人民币(RMB)支付申请费


申请人可在签证申请中心(VAC)以现金支付签证申请费,如邮寄申请到加拿大使馆可通过中国邮政汇款单(PMO)支付,在加拿大使馆直接递交申请可使用中国银联借记卡支付。
加拿大使馆只接受数目准确的汇款单,该汇款单必须汇寄、给“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申请人还必须在汇款单(PMO)上用中文和拼音明确标出申请人的姓名,同时还应清楚标明申请人的出生年月日。一份清晰的汇款收据复印件应作为付费证明附于申请内,如果选择使用邮政汇款支付申请费,申请则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使用中国邮政汇款单时请不要设置密码。请勿在信件中夹寄现金。

使用加元(CAD)支付申请费


用加元付费可使用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国际汇款单。
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和国际汇款单必须将准确的钱数汇寄给“the 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上述票据必须拥有1年的有效期并能在指定的加拿大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流通。加拿大使馆不能接受汇寄给“加拿大使馆”或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或国际汇款单。如选择使用银行支票支付申请费,则申请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请勿在信件中夹寄现金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向中国境内任何签证申请中心提出签证申请。所有申请人可在北京、上海、广州和重庆递交申请。 加拿大签证中心

地址 邮编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西里13号巨石大厦西区7层 100027
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2楼,广东发展银行大厦 200023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3楼351室 510620
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7号J. W万豪酒店国贸中心3楼3U-6 400010

护照返还


申请人可到提交申请的签证申请中心领取护照,或在提交申请时另加附加费选择快递服务。

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提供24小时网络在线申请状态査询。建议申请人在文件规定的签证审理时间过后开始査询申请状态。

签证注意事项


  1. 学习签证申请人应将申请递交到加拿大在中国的4个签证申请中心之一 。如果申请人居住在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建议申请人到加拿大驻中国香港总领馆递交学习许可申请。加拿大驻上海领馆不接收学习许可申请。
  2. 在开学前3〜4个月递交申请。如申请人只有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传真件,可先用复印件递交申请,再尽快补交原件。如申请人还没有得到学位证书.也可先递交申请,但要说明毕业日期,且在得到学位证书后应尽快递交其公证件递交上述材料时请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档案号码。申请受理时间大约需要3个月,有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申请人应该至少在距开学日期3个月之前递交申请。
  3. 加拿大政府需要申请人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能力,保证其在留学加拿大期间拥有支付所有费用的能力,并间接证明留学加拿大是申请人的长期计划而非仓促之举,因此申请人的资金可溯历史至少为12个月。
  4. 在加拿大读书要取得学习许可,必须证明申请人在加拿大停留期间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学费、书本费、生活费及回程的旅费。
  5. 文件的英文和中文翻译必须准确。文件需由申请人本人或其他人代为翻 译,不一定需要专业机构进行翻译。请注意,所有翻译件都须附有其原件或公证件,切勿只递交翻译件。
  6. 无论申请的学业是何种程度,都要提供申请表中要求的全部材料。这其中包括高中毕业证和成绩单。
  7. 签证申请人不可邮寄递交签证申请,但申请人的朋友或亲戚可代为递交申请。如果申请人委托第三方人士代为领取申请信函或结果,请仔细阅读以下说明,对于没有合格授权的代理人,加拿大使领馆不提供任何信息。
    第三方人士只有在出示下列全部3项所需材料后方可代替申请人领取信函、 签证和撤签及查询申请进展状况。
    • 申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填写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不可用其他材料替代。
  8. 被拒签的申请人可在任何时间递交新申请,但需提供之前申请时没有提供过的新的或额外的信息和材料。
  9. 被拒签的申请人都会得到书面的拒签说明。申请人只有在自身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才能重新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