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正在实施一个海外学生计划,允许非澳大利亚公民或非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到澳大利亚留学。
根据OSP计划,任何非澳大利亚居民均可申请到澳大利亚留学。如果希望按照此计划到澳大利亚留学,首先须申请学生签证。
申请人只有参加已注册的全日制课程或此类课程的一部分,才能获得学生签证。注册课程是指已在澳大利亚政府注册的澳大利亚教育机构向海外学生提供的 教育或培训课程。
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及培训部门可提供有关注册课程的详细情况。澳大利亚学生签证按照学习的主要课程分为8个类别。
(1 )570类别:独立ELICOS(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
(2)571类别:小/中学课程——海外学生参加一个小学或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课程。
(3)572类别;职业教育和培训课程(VET)——文凭、高级文凭和4级证书。
(4)573类别:高等教育课程——包括学士学位、副学士学位、研究生证书、研究生文凭和硕士学位(授课型)。
(5)574类别:研究型研究生课程——包括硕士学位(研究型)和博士学位。
(6)575类别:非学位基础学习或其他的课程,完成课程后不能取得学位、文凭或其他正式的证书。
(7)576类别:AusAID或国防部担保课程——澳大利亚教育机构提供的由AusAID学生或国防部担保的学生参加的全日制教育或训练课程的全部或一部分。
(8)580类别:学生监护人签证——对于学生签证申请人须有监护人在其学习期间陪同。
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同时递交以下材料。本清单仅规定在递交申请时所必须提供的基本材料,而并未对申请人可提供的材料做任何其他限制申请人可同时递交他们认为有助于签证评审的其他任何材料。
根据澳大利亚移民法的有关规定,签证审批部门有权仅凭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做出决定,而不必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因此,在递交申请时请尽量完整地提供签证申请材料,这一点对申请人是至关重要的。
所有表格需用英文填写。申请人提供的除英文之外的其他任何语种的材料均须附上英文翻译件。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或者是经公证或认证的复印件(材料清单上要求)。
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签证审批部 门,否则移民部将依据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签证评审。
(1)签证申请费。申请人可通过信用卡、汇票或银行支票等方式汇款(以澳币支付)至澳大利亚移民及多元文化土著事务部。
(2)提供1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学生签证申请表格。
(3)提供1份填写完整并附有签名的家庭成员表。
(4)提供1份所递交申请材料的清单复印件。
(5)提供1份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护照首页和备注页的复印件。
(6)提供1份申请人(及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如申请人通信地址在国内,需提供4张用中文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不干胶贴条。
(8)如申请人通信地址不在国内,需提供4张用英文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不干胶贴条。
(9)提供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每人4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
(10)提供户口簿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公证书。
(11)如果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且由申请人父母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需提供注有申请人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12)如果申请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 请提供:
(13)如果申请人的兄弟姐妹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
(14)如果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在澳大利亚不与父母双方中任何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请提供:监护人共同居住,请提供:
(15)如果申请人在开学时未满18周岁,请提供:
(16)如果申请人有配偶,请提供结婚证书公证书。如果申请人是新近结婚或非婚同居,请提供相应的婚姻或同居关系附加证明材料。
(17)如果申请人有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请提供注明他们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18)如果申请人有子女赴澳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并且子女已满5周岁或在澳 期间即将年满5周岁,请提供由孩子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原件。
(19)如果申请人有未满18周岁的子女赴澳随行并与申请人在澳共同居住,且 父母的一方将不在澳大利亚居住,请提供其不赴澳大利亚的父/母方亲笔签署的同意其赴澳信函原件,并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
(1)提供申请人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原件。申请人必须在提出签证申请时递交留位证明信原件,否则当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每封留位证明信原件需注明申请人就读课程层次、课程名称、课程及学校的CRICOS代码,课程的起止时间和所有课程的全部费用。如果申请人申请的签证类别要求申请人参加英语语言课程,但申请材料中未提供此类课程的留位证明信,将导致拒签。
(2)请提供申请人已获学历/学位证明的清晰复印件及公证书。
(3)如果申请人申请读髙中,请提供由目前学校出具的申请人就读的年级班级的在读证明原件。
(4)如果申请人申请的学生签证类别要求提供雅思成绩请提供认证的或公证的雅思成绩单(必须是递交申请前2年内参加的考试)。
(5)如果申请人申请571类别的学生签证,年龄在16周岁或稍大一点,寻求得到雅思豁免,必须在申请中填写并递交“571类学生申请补充表格(小/中学课程)” 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如果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 任何一方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由他们目前就职的工作单位或离职前的工作单位(如已离职)开具的注有其工作职务、工资、其他收入情况 以及工作年限的公函原件。
(2)如果姑姨叔(伯)舅为申请人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他们必須常住澳大利亚且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⑶如果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 任何一方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他们额外收入来源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及复印件的公证书。
(4)额外收入来源包括商业利润、股份分红等,证明材料可包括税收记录或营业执照等。这些材料必须清楚表明所得收入的性质。
(5)申请人可通过移民部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来源提供材料,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
(1)由移民部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向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 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提供该项“学生贷款”的意向性批准信原件,注明贷款数额和还贷期限,且还贷期限必须满足签证处有关学生贷款期限的要求。
(2)贷款适用于570、571、572、573、574、575类别的学生签证。除574类外,其他所有签证类别要求学生贷款的期限最多为3年。如所报读的课程少于3年,贷款期限仅须包括所有课程时间的总和。574类学生签证要求的贷款期限包括预备课程(含英语课程)时间及其后12个月即可。如所报读的主课少于12个月,贷款 期限仅须包括预备课程(含英语课程)时间及主课时间的总和。
在中国,移民部认可的可提供留学贷款的金融机构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 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中国浙商银行、杭州市商业锒行、上海银行。
(3)请提供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持有的在递交申请前已够6个月存期的存款证明,包括:
单独提供利息清单不能用来证明有关存款的金额与期限。
现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新西兰的中国公民在澳大利亚境外提交赴澳学 生签证申请,需把他们的签证申请材料直接邮寄到移民部在阿德雷得的审理中心。
申请人在邮寄学生签证申请时需同时提供以澳元支付的学生申请费。申请人必须以信用卡、银行支票或汇款形式向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支付签证申请费。请注意:南澳大利亚州阿德雷得市的海外签证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 支票及夹寄于申请材料中的现金。申请人支付的银行支票必须以澳元形式开具, 并由澳大利亚银行向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兑付。
申请人的信用卡资料可填写于签证申请表中,也可专门附信1份。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可接受的信用卡有美国运通卡、维萨卡、大莱、万事达卡以及JCB信用卡。这些资料包括信用卡卡号、有效期截止曰期、持卡人姓名及付款金额,并须附上信用卡正面及背面复印件。
第三国申请人在华递交赴澳学生签证申请,以及定居中国香港、澳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递交赴澳学生签证申请均不受此办法影响。
阿德雷得海外学生审理中心(AOSPC) —般在收到申请后12周内完成申请审理。如果申请人确实有需要联系AOSPC或申请人的申请已有专门审理人员,请将申请人的问讯直接发给相关工作人员。
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批准学生签证后在中国居住的中国国籍申请人将在上海签证处贴附其签证。当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通知申请人 时,申请人应将护照寄往上海签证处。
申请人需要向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邮寄以下材料:
(1)护照。
(2)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开具的签证批准信。
(3)写有由请人的中文回邮地址的不干粘贴条。 如未能递交以上材料将会延误签证的签发。
以上程序只适用于在中国居住的中国国籍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在新西兰居住并希望贴附签证,申请人需要在其申请上说明并在奥克兰签证处贴附申请人的签证。
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将在收到申请人所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通信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回贴有签证的护照。挂号信大约需5个工作日的邮寄时间。请同时计算向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邮寄上述材料所需时间。
请勿向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査询签证签发情况,除非申请人在寄出材料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其护照。
阿德雷得海外学生审理中心(AOSPC)—般在收到申请后12周内完成申请审理。在规定审理时间内,AOSPC将不回答有关申请进度的咨询。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仅签发由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评审并批准的学生签证。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不参与任何有关学生签证的评审。